小汽车和拖拉机相撞,肇事方仅购买了交强险,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7月21日,正值桐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案件得以和解执行。
2020年8月,汪某驾驶小汽车与吴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汪某及车上的魏某、汪某某、查某等人受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汪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本案中,吴某的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经法院判决,吴某在交强险之外仍需承担赔偿14.39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吴某名下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申请人的赔偿款。借助这次夏季执行行动,执行法官到吴某家中,将其拘传到庭,讲明法律利害关系及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吴某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但由于经济紧张,自己身体状况也不好,希望法官主持让他分期进行支付。烈日炎炎,为了帮助双方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申请人多次往返造成诉累,执行法官放弃午休时间,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愿,吴某每年分期付款至付清为止,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执行道路虽然曲折,但执行干警们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脚步却从未停歇。今后,该院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落细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严娅、许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