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汪革(公民身份号码340881198711210116):
本院受理原告孔令友与被告汪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881民初37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孔令友借款8000元及利息(以8000元借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自2019年7月25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