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881民初6232号
程小海(342822195409242035):
本院受理原告胡龙云与被告程小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881民初623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2日上午10时在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金神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联系人:孙荣新(桐城市人民法院金神法庭)
联系电话:0556-666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