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徽 省 桐 城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皖0881民初5834号
河北中溱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杨冀梅、史兆祥、杨美荣、史元梦、史妍诉被告刁恒武、付玉梅、河北中溱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检材质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次日上午(遇法定休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桐城市人民法院一楼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联系人:姚庆(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一庭)
联系电话:0556-620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