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881民初6101号
张双根(公民身份号码342822196412250073):
本院受理原告缪东生与被告张双根、陈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5日下午15:00在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四楼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